当前位置--区委党校--内设机构及职能 |
内设机构及职能:办公室、马列教研室、专业课教研室、图书资料室、组织教研室
(一)办公室
1、在行政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加强管理,做好全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,调动工作积极性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3、负责党校工作的综合协调。
4、负责起草区委党校工作计划和总结,以及其它有关文件、材料。
5、负责区委党校文书工作,处理好发文和收文。
6、负责区委党校保密、印信和有关档案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区委党校财务、行政后勤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区委党校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区委党校文件材料打印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。
10、负责全校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、筹备、联络、服务工作。
11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教务室
1、在行政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加强管理,做好全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,调动工作积极性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3、负责党校工作的综合协调。
4、负责起草区委党校综合治理、安全、创建平安单位计划和总结,以及其它有关文件、材料。
5、负责区委党校行政后勤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区委党校备品的购置和管理。
7、负责全校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、筹备、联络、服务工作。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马列教研室
1、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教学管理工作,抓好教师的自身建设。
2、加强教师管理,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,调动工作积极性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3、组织教师开展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等的学习和研究,掌握精神实质,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。
4、组织教师备课、讲课和辅导,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班次的授课任务。
5、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和调研,为提高教学质量、社会实践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服务。
6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四)专业教研室
1、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教学工作,抓好教师的自身建设。
2、加强教师管理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调动工作积极性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3、在组织教师开展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等基本理论学习的基础上,认真研究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各类专业知识,增强教学能力。
4、组织教师备课、讲课和辅导,开展教学研究,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班次的授课任务。
5、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和调研,为提高教学质量、社会实践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服务。
6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五)组织教研室
1、按照党校与行政学校要求,负责起草各班次的教学计划、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,起草开学式动员报告、结业式总结以及区委领导讲话。
2、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表。在办班过程中对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进行具体协调,掌握教学进度,对学员考试进行组织和管理。
3、加强学员班级管理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搞好学员考评,加强学籍管理,组织开展文体活动。
4、经常听取学员对党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反馈给校领导或有关人员。
5、负责与上级党校工作处的联系与沟通工作。
6、负责电教设备和照像器材的使用和管理。
7、协调办班过程中教师的聘请和讲课费结算工作。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六)图书资料室
1、图书资料室在行政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坚持为教学服务的思想,做好图书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。
3、负责图书资料的订购工作,做到准确及时,符合教学工作需要。
4、负责图书资料的借阅工作,做到阅览为教学服务,借阅符合规定。
5、负责图书资料的保管工作,实现保管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6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